宜宾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扶持
对新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,除省级租金补助外,市级再给予企业10%的配套厂房租金补助。
对小型、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当地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,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,并享受财政贴息。
新引进或成立,并经认定的省级、市级科技型小微企业,给予50%的房租补贴。
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“网店”的高校毕业生,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。
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当地政府2年内对其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——宜府办函〔2015〕14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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